公告顯示,標稱為黑龍江省紅興隆農墾小清河釀酒廠生產,由雙鴨山市尖山區宜佳超市銷售的八五三白酒,環己基氨基磺酸鈉檢出值為9.57m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標稱為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振興酒廠生產,由七臺河市新興區鑫隆順副食店銷售的東北大高粱,酒精度檢出值為41.1%vol,比標準規定的檢出值不小于49%vol,低0.16倍;標稱為哈爾濱軍民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由七臺河市新興區鑫隆順副食店銷售的小米酒,酒精度檢出值為30.3%vol,比標準規定的檢出值不小于49%vol,低0.38倍;標稱為哈爾濱東北龍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由佳木斯市新陽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陳釀老農墾酒,環己基氨基磺酸鈉檢出值為18.2mg/kg,標準規定不得檢出。
據了解,環己基氨基磺酸鈉在日常生活中被稱為“甜蜜素”,是食品生產中常用的添加劑,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消費者如果經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標的食品,人體的肝臟和神經系統會因此受到損傷。
目前,黑龍江省食藥監督管理局已經要求所在地相關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經營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處。

